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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

2009-10-12 09:2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1993年8月10日,由新国民党连线成员组建成立,8月22日举行了成立大会并讨论通过了党章。党章明确规定,新党是以“让人民有更好的日子过”为宗旨的内造民主政党;在组织运作上,则以“议会”为中心、民意为依归、选举为方法,并以民选公职人员为组织运作的核心;新党的负责人由新党全国组织“立院”委员会、“国大”委员会及岛内竞选与发展委员会的召集人担任。

  新党发起人为赵少康、李胜峰、郁慕明、王建煊、陈癸淼、李庆华、周荃等七人,1994年12月28日朱高正为首的中华社会民主党并入新党。新党党主席为郁慕明,秘书长李胜峰。

  新党成立后,第一次参加台湾地区“立委”竞选就取得了21个席位,成为台湾政坛的第三势力。自郁慕明接任党主席后,高举“泛蓝合作”、“国亲新合作”等大旗,促成泛蓝阵营的团结。2004年、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新党皆支持泛蓝阵营推出的候选人而没有推派参选人。2008年台湾地区第七届“立法委员“选举,新党同意以中国国民党籍当选者有两人,分别为赖士葆、费鸿泰(均为中国国民党提名、新党背书),不分区“立委”没有得超过5%的当选门坎,拿下38万多票,约4%。

  新党在组党宣言中宣布了五点宣言和八项主张:

  五点宣言:

  一、新党是老百姓的代言人。二、新党革新政治、安定、制衡两党(国民党、民进党)。三、新党是真正的民主政党。四、新党允许跨党,并欢迎精神党员。五、新党认同孙中山先生的理想。

  八项主张:

  一、壮大“中华民国”,保障台海安全是最高原则。

  二、三党合作一致对外,相互监督,避免台湾被出卖,积极与中国共产党展开谈判。

  三、确立权责相符、受“国会”监督的直接民选“总统”制,避免独裁。

  四、各族群一律平等,推动系列人权法案,保障人权。

  五、改征兵为募兵,采减兵不减官,储备整军干部的精兵政策,推动“国防”科技化、现代化,确保安全。

  六、设立直属“行政院”之“廉政总署”,推动系列阳光法案,贯彻反贪污、反腐化、反特权。

  七、反金权、不反商。尊重守法守分的企业家、生意人。全力支援中小企业,并做其后盾。

  八、规划照顾弱势团体的社会福利政策,保障好老百姓的生活。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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