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7 13: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小 中 大 转发 打印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社会秩序维护法”去年底修正,性专区外查获性交易“娼嫖皆罚”,但迄今没有县市成立性专区。台湾中正大学调查发现,赞成在自己居住县市设置性专区比例虽增加,但仍有六成民众坚持“不能设在我家后院”,值得当局正视。
台湾中正大学犯罪研究中心每半年以电话问卷调查方式,进行台湾民众犯罪被害及当局维护治安满意度调查,连续两次调查民众对性除罪化及性工作专区设立的议题。
调查显示,仅有42%民众知道,设立性工作专区的决定权在县市府,赞成设立的比例虽较半年前增加5%,但有六成民众不赞成在自己居住的县市成立性专区,出现“邻避效应”。
主持这项研究的台湾中正大学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杨士隆认为,在民意反弹下,各县市成立性专区有许多窒碍难行之处。他建议当局举办公听会倾听民意,信息透明公开,研拟设立性工作专区的配套措施,实质解决性工作者除罪化问题。
[责任编辑:郭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