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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台湾军事大事记

2010-01-21 14:41 来源:中国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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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为配合“国防部”“全募兵制”的推行,“国防部”军备局工程营产中心规划组长唐治平上校表示,台军将持续改善官兵生活设施,藉由兵舍建筑标准化、模块化、人性化的规划理念,将可提升官兵居住质量,有效提升台军官兵生活设施,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台军。

  4日,为塑造全民“无烟”环境,“国防部”重申,自11日“烟害防治法修正条文”正式实施,各单位只要是3人以上的室内工作场所,就必须全面禁烟,违者则将处以1万以上到5万以下的罚款。

  5日,“国防部长”陈肇敏视导人事参谋次长室时强调,对于台军人员的招募与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严谨、公平、公正及客观的态度,以德才兼备、德重于才、质重于量的方式进行举荐与晋用,举荐不实者也必须承担起相关的责任。

  5日,“空军司令”彭胜竹与空军官校校长唐齐中少将共同主持“台军空勤人员求生训练中心”揭牌典礼。

  7日,“国防部长”陈肇敏视导通信电子信息与作战暨计划参谋次长室两个单位,强调台军的建军备战工作不可松懈,必须强化各项作战训练作为与反制能力,同时配合“政府”两岸政策,在军事安全优先考虑下,完成三军战备整备任务。

  7日,针对“两岸军事互信机制与中共撤除东南沿海部分飞弹阵地释出善意”一事,“国防部长”陈肇敏表示,台军将配合“政府”相关政策,并依“国防部”相关因应计划,按远、中、近程规划执行,未来并依两岸发展情况,进行研议与修正。

  8日,为落实马英九所宣示,台军不因两岸关系的改善而松懈备战,以及有效提升台军官兵心防,台“国防部”制订颁布“正义项目”,藉由法令倡导,强化官兵敌情观念,确保台军内部纯净。

  12日,陈水扁控告“国防部长”陈肇敏加重诽谤案,一审时判决陈“部长”无罪,陈水扁提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日二审宣判,全案上诉驳回,陈肇敏无罪定谳。

  13日,军事记者团参访陆军春节战备巡弋活动,战、炮车伴随地面部队官兵,进行反特攻作战操演,展现官兵协同作战能力。

  15日,台军方媒体披露,陆军步兵学校“T91步枪射击训练仿真器”历经多年来的使用评估后,已建立起完整的训练和教学能量,经由此一经验证实可大幅提升轻兵器射击训练成效,因此透过陆军教准部的协助,陆军将以“陆军2009年轻兵器射击仿真器扩建案”,全面推广并建置T91步枪射击训练仿真器,完成后将对陆军的战力有明显的提升。

  18日,“国防部长”陈肇敏前往南沙太平岛,代表马英九、刘兆玄慰问驻防官兵。

  18日,台军方媒体披露,为提升宪兵摩托车连机动打击战力,宪兵摩托车连今年正式换装新型1300CC重型摩托车,让宪兵在执行任务时能有效发挥机动性,达成具快速打击实力的现代化部队目标。

  18日,台军方媒体披露,为精进教育训练、提升台军官兵体能,“国防部”已研拟完成“台军体能训测实施计划”,采循序渐进训练,希望使台军人员养成运动习性,锻炼强健体魄,进而强化部队整体战力。

  19日,“国防部”军事发言人室表示,国军向来重视“反毒工作”,“国防部”每年均扩大反毒文宣作为,运用台军报刊及电子媒体,制作反毒系列专辑,加深官兵认知,杜绝毒品危害。

  21日,“国防部”军事发言人室表示,“陆海空军惩罚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于今日公布,修正条文将从2009年1月23日起正式施行,台军惩罚将有重大变革,原来采用“刑先惩后”的程序将改为“刑惩并行”的程序。

  24日,台军三军仪队恢复中正纪念堂礼兵勤务。

[责任编辑:牛耕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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