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资料  >  交流数据  > 正文

福建去年受理台港澳作品版权2738件(2013.02.21)

2013-02-22 08: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21日从福建省知识产权局了解到,2012年福建受理登记除计算机软件之外的台、港、澳作品版权2738件,同比增长101.47%。

  为突出版权创意产业政策的先行先试,2011年第二届中国·福州海峡版权(创意)产业精品博览交易会扩大了版权登记范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授权在福州对全国(含台、港、澳)参展作品进行版权登记。福建由此开启了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版权交流与合作的先河。

  为了扩大两岸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的渠道,实现两岸人才对接,2011年,大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首次面向台湾居民开放,福州是承办台湾居民参考报名查验、考试及资格证书发放的唯一考点。

  从台湾来大陆获得证书的律盟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专利顾问孙宝成称,“大陆对台湾居民开放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为台湾相关专业人士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也将为大陆台企提供更便捷的专利代理渠道和更完善的专利代理服务环境。”

  两岸版权的交流与合作如今正步入常态化。通过两岸版权产业项目集中展示、评选版权创意精品奖、举办两岸版权产业高峰论坛、开展版权精品拍卖和版权项目对接等活动,海峡版权(创意)产业精品博览交易会已成为两岸版权创意产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厦门在知识产权方面做得可圈可点,很值得台湾学习。”台湾中华保护智慧财产权协会会长魏忆龙说道。

  厦门2012年有效发明专利累计2627件,同比增长40.6%;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16件;国际专利申请量约占全省六成。此外,厦门积极推进两岸知识产权交流互访,为两岸知识产权同业保护、服务、协调和预警应急机制的建立打下了基础。 (记者 黄子瑄)

[责任编辑:郭莹莹]

涉台常识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