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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的大陆及港澳地区配偶已逾30万人(2011.10.09)

2011-10-10 09: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陆委会”主委赖幸媛9日表示,近年来她在思考推动大陆配偶的权益改革时,一直秉持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想法,以自己曾在岛外生活与工作的经历,来将心比心对待大陆配偶这一群“台湾媳妇”、“台湾女儿”、“新时代台湾人”。

  赖幸媛今天在出席此间一个有关妇女议题的研讨会致辞时指出,近几年台湾人口组成有了相当大的改变,外籍、大陆及港澳地区配偶人数已达45万1,470人,其中以来自大陆及港澳地区最多,占67.22%,共有30万3,478人。面对此一变化,台湾社会不能忽视新住民的生活适应、社会文化冲击、语言隔阂等问题。

  她表示,近三年多来,当局秉持反歧视与保障人权的理念,循序渐进透过修法保障大陆配偶的权益,让大陆配偶与她们的下一代能享有健康的生活环境,并希望可以因此逐步消除人们对大陆配偶的歧视。

  据悉,2008年以后,台湾当局将大陆配偶获得岛内身份证件的居留年限从过去的8年缩短为6年,调整了申请身份证件每月500人的配额限制,同时放宽了工作限制,以及财产继承和大陆配偶亲属来台探亲的限制等。

  此外,自2009年5月到2011年5月,有11871位大陆配偶被纳入就业保险保障范围。 (记者 陈立宇 韩胜宝)

[责任编辑:郭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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