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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上半年合同利用台资5900万美元(2011.07.26)

2011-07-27 08: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26日从福建省农业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福建省批办台资农业项目39个,合同利用台资5900万美元,至此该省农业台资规模继续位居大陆第一。

  与此同时,福建对台农产品贸易总额3.5亿美元,比增33.6%,其中出口2.9亿美元,比增31.7%;进口5271万美元,比增45.7%。

  闽台农业合作继续在大陆处领跑位置,今年来又取得诸多新进展:增设福州福清、泉州惠安两个台湾农民创业园,使福建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增加到了6个;颁布施行了《关于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第三届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镇交流对接活动,110对闽台特色乡镇代表参加,对接成功一批合作项目,开通两岸首个乡村信息交流平台“两岸乡村网”。

  福建省农业厅厅长陈绍军表示,福建下半年将继续邀请台湾农业企业、行业组织和业界人士参加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等重大展会,筹备成立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交流协会,拓展两岸农业交流合作与发展空间。

  目前,福建正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台湾农民创业环境;积极推动新增设的福州福清和泉州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提升创业园产业持续发展能力;以名优水果、茶叶、养殖业、林竹业、中药材和生物技术产业为重点,进一步抓好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培育两岸农业合作新增长点。

  福建也鼓励该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台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交流合作,深化闽台乡镇对接。福建现有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040个,注册资金208.55亿元人民币。据悉,福建下半年将举办海峡两岸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研习培训班,聘请台湾专家前来交流培训,借鉴台湾农业产销组织的管理经验,推动福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试点建设。(记者 罗钦文)

[责任编辑:郭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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