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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早收计划实施半年 江苏3.42亿美元货物受惠(2011.07.26)

2011-07-26 13:45 来源:江苏省台办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南京海关统计,《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早期收获计划自今年初正式实施至今已半年,共有1836票货物自江苏口岸受惠进口,受惠货值达3.42亿美元,共计减免关税5125万元人民币。

  在受惠进口的商品中,有机化学品、机械器具及零件、矿产品三类产品受惠货值位列前三,塑料、铜制品、车辆零附件等其它产品的受惠进口均呈快速增长趋势。而进口口岸主要集中在张家港、昆山、常熟等口岸。随着ECFA的深入实施,江苏今年第二季度受惠进口货值比第一季度增长了1.5倍以上。

  南京海关有关人士分析认为,随着ECFA的深化实施,台湾岛内企业为降低代工成本,将不断地转移岛内产能至大陆地区,不仅台湾传统产业会进一步加快外移的步伐,高科技生产厂商也将大量前来大陆地区设厂,转移产能。因此,应充分鼓励苏台两地企业在IT、机械制造、石化等领域广泛合作, 实现与台湾地区待转移产业的深度融合。

[责任编辑:郭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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