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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累计利用台资170多亿美元(2011.07.07)

2011-07-11 08:47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获悉,截至今年5月底,山东省累计利用台资176.8亿美元,台资成为山东省第三大外资来源。

  据山东省台办统计,今年1到5月,山东省吸引台资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实际使用台资额5.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8%。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116个,累计实际利用台资额176.8亿美元。台资位于港资、韩资之后,居山东省利用外资第三位;位于江苏、广东、福建之后,居全国第四位。

  从落地项目看,山东省利用台资质量明显提高。一批台湾核心、支柱产业和高端技术、现代服务业项目相继落户山东。如富士康集团已在烟台投资12亿美元,形成9大产业集群,带动8万多人就业,总产值960亿元,出口110亿美元;今年又增资5亿元,产品种类也更加多元化。

  最近配合京沪高铁建设,台湾华新丽华集团在济南西客站片区投资15亿美元,建设“齐鲁之门”城市综合体,目前已签约开工;乡林集团在青岛投资1亿美元建设涵碧楼,是乡林集团在大陆建设百家超星级酒店的起步项目。台湾金融业、保险业机构也对在山东省开展相关业务表示出浓厚兴趣,投资由单纯的制造业逐渐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城市综合体建设迈进。(记者 刘宝森)

[责任编辑:郭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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