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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推动两岸教育事业互惠互利共同发展(2012.09.04)

2012-09-05 08:5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5日北京消息 2008年以来,台湾学生来大陆求学呈现不断增加的态势,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负责人日前接受中国台湾网专访时表示,希望进一步推动两岸文教交流合作协议的签署,促进两岸教育事业的互惠互利与共同发展,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中国台湾网:台生在大陆求学已走过二十多年历程,当前的状况如何,未来有什么新趋势?

  教育部:台生大陆求学已走过二十多年历程,自1985年大陆高校开始向台湾地区招收本科生以来,截至目前,大陆共有219所高校招收台湾学生,在大陆就读的台生人数已达7346人。

  台生赴大陆就读主要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免试招生以及单独命题考试三种方式。其中统一招生考试包括内地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本科生考试(即“联招考试”)以及内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试。免试招生起始自2010年,内地高校可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学测”成绩免试招收台湾学生。目前,有8所福建省高校可单独对台招生。

  2011年,台湾地区134所院校首次面向大陆招收学历生,录取人数共计976人,目前实际在学人数为928人。我们相信,随着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的不断深入发展,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台湾学生选择来大陆高校学习深造。

  中国台湾网:2008年至今,教育部对台生开出了多项优惠政策,给台生来大陆就读创造了好的条件,这些政策的实施产生了怎样的效果,台生对此有何反馈?

  教育部:大陆方面一直高度重视大陆高校招收和培养台生工作,2005年以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台政策。“同等收费”政策使在内地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按照内地学生标准,实行同等收费。“专项补贴”则由中央财政根据高校招收台湾学生的实际人数,给予专项补贴;我们还设立了专门的台湾学生奖学金,奖学金覆盖率超过30%。

  在这里我想特别说一下“放宽免试入学标准”:为进一步方便台生来大陆学习,教育部自2011年起将大陆高校依据台湾“学测”成绩招收台生的标准由“顶标级”放宽至“前标级”,在大陆台商子弟学校就读的台生标准放宽至“均标级”,这为更多有意到大陆求学的台湾学子进一步敞开了大门。

  此外,2012年6月,在福建举办的海峡论坛上宣布了“允许台湾学生申请大陆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最新举措。各项惠台政策的实施受到岛内民众普遍欢迎,反响良好。   

[责任编辑:郭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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