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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与河北省政府签署促进冀台交流合作备忘录(2012.09.04)

2012-09-04 14:4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9月4日上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在京签署了促进冀台交流合作备忘录。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和河北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庆伟共同出席签字仪式。(中国台湾网 王伟 摄) 

  中国台湾网9月4日北京消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和国家“十二五”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9月4日上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在京签署了促进冀台交流合作备忘录。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和河北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庆伟共同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备忘录,国台办与河北省将发挥各自优势,突出特色,建立紧密合作机制,全面提高冀台交流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双方将在冀台经贸、冀台文化交流、对台宣传、台胞合法权益保护、对台干部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加强沟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中台办、国台办副主任孙亚夫,主任助理李亚飞、龙明彪,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长聂辰席,省政府秘书长尹亚力等出席了签字仪式。(中国台湾网记者 王伟)

  9月4日上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在京签署了促进冀台交流合作备忘录。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和河北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庆伟共同出席签字仪式。(中国台湾网 王伟 摄)

[责任编辑:郭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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